常州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竞赛方案
为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,提升教育教学能力,打造一支教学基本功扎实、学科素养高的师资队伍,经研究,决定在201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“常州市幼儿园教师基本功竞赛”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
全市各级各类在职在岗的幼儿园教师(包括园长),年龄在40周岁以下。
二、比赛时间
2010年10月(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三、竞赛内容及基本要求
本次竞赛分专业技能、教育教学能力、主题课程设计、课件制作、教科研能力五个方面,总分为120分。
1.专业技能(40分)
必选项目:(1)自弹自唱:乐器限于钢琴,当场抽签儿童歌曲,准备5分钟后边弹边唱;(2)绘画:当场完成一幅命题画(时间在2小时内);(3) 即兴舞蹈:根据提供的儿童音乐(抽签所得),即兴编排动作并表演。 自选项目(任选一项):(1)手工制作:根据提供的材料当场制作玩教具等手工作品;(2)声乐:独唱歌曲表演;(3)器乐:自带乐器演奏。(4):其他才艺展示(需上报主办单位同意)。 2. 主题课程设计(15)
根据规定的主题名称,设计制定主题课程活动表。具体内容包括:主题活动背景、主题总目标、环境创设和资源利用、主题网络、关键性教学活动内容选择和安排等。 3. 课件制作 (10分) 由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制作指定内容的教学课件(时间1小时半)。课件制作考查的重点在于是否具有独特有效的教育教学功能,能否体现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,以及由此反映出来的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实际运用能力。
4. 教科研能力(15分)
运用现代教育理论分析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或有关现象,测量和了解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科研能力。用书面答卷的方式进行答题。
5. 教育教学能力(40分)
(1)教案设计和教具制作:规定年龄班、提供教学课题或内容,由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独立设计教学方案,制作简便实用的教具;(2)教学实践能力:根据教学设计借班组织集体教学活动,综合考查参赛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。此二项考核项目在最后一轮进行。
四、参赛名额
在各园各区初赛、复赛的基础上,常州市教育教研室在2010年下半年组织决赛。各区选拔参加常州大市决赛名额分配:常州市直属园5名,天宁、钟楼、新北区各5名;武进7名;金坛、溧阳各4名;戚区1名。全市参赛人员共36名。
五、费用
常州市级比赛分二轮进行,收取参赛费每轮每人200元,经费由参赛教师所在单位支付。参赛费主要用于参赛人员的伙食补贴、评委费及活动的其它费用。
六、奖项设置和评奖办法 比赛分两个阶段,第一轮选手完成前四项比赛,按成绩累计50%的人数进入第二轮教育教学能力考查,按二轮合计总分评出一、二等奖。本次评比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%,二等奖30%,三等奖50%,对所有获奖选手颁发“常州市幼儿教师基本功竞赛”获奖证书。
常州市教育教研室
2010年6月 |